1.事實發生日:99/08/02
2.公司名稱:鼎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民國99年7月2日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9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
價格,茲由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訂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63.5元,發行總金額為新
台幣30,000仟元,募集總金額為新台幣190,500仟元。
(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450,000股供本公司員工認購,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之10%,計300,000股公開承銷,原股東
認購依發行股數之75%,計2,2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股
比例認購。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民國99年7月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
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99年7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6398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2)原有股東持有股份按比例不足分認一新股者,由原股東自行拼湊成整股,至於其
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補足;另本公司員工、
行價原有股東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股部份,俟其權利喪失後,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發格認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