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4/27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中國重慶市政府機關單位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請詳第9項說明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於中國重慶市佈建第三生產基地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維持長期產能優勢,
持續提供客戶具成本競爭優勢之產品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因應未來業務擴展需求及配合客戶
生產據點的發展趨勢,以佈建第三生產基地並擴充產能。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授權與重慶市政府
機關單位洽商相關投資條件,以及代表簽約合作協議書。
後續實際內容將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相關
公告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