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4/28
2.公司名稱:映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訂定庫藏股轉讓員工認股基準日
6.因應措施:
(1) 依民國98年8月26日董事會通過之「第一次買回股份(庫藏股)轉讓員工辦法」
共買回37,000股,轉讓價格為15.46元,共轉讓37,000股。
(2) 依民國99年9月17日董事會通過之「99年第一次買回股份(庫藏股)轉讓員工
辦法」共買回120,000股,轉讓價格為15.47元,共轉讓106,000股,尚餘14,000
股。
(3)員工認股基準日:民國100年6月8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員工認股繳款期間:依本公司辦法5.4之規定,其轉讓作業之員工認股繳款期間及
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另行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