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03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普通股股票股利NTD88,800,000元(每股1.0元)
普通股現金股利NTD310,800,000元(每股3.5元)
資本公積轉增資NTD44,400,000元(每股0.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如嗣後因本公司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持有人申請轉換,或買回本公司股份
或將庫藏股轉換、轉讓及註銷,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每股配息率因此發生
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變更相關事宜。
(2)現金股利之配息基準日及配發現金股利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
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