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0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美商德拉瓦亞太投資公司代表人:葉維焜
(2)董事:捷能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李皓民
(3)董事:梁從主
(4)獨立董事:蔡熊光
(5)獨立董事:蕭天信
(6)獨立董事:陳健邦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符或類似的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1)解除董事美商德拉瓦亞太投資公司代表人:葉維焜先生
擔任維弘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之競業禁止。
擔任道勤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資深顧問之競業禁止。
(2)解除董事捷能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李皓民先生
擔任捷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之競業禁止。
(3)解除董事梁從主先生
擔任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競業禁止。
擔任偉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競業禁止。
(4)解除獨立董事蔡熊光先生
擔任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顧問之競業禁止。
擔任安駿顧問有限公司董事之競業禁止。
(5)解除獨立董事蕭天信先生擔任長裕欣業(股)公司獨立董事之競業禁止。
(6)解除獨立董事陳健邦先生
擔任采鈺科技(股)公司董事長之競業禁止。
擔任精材科技(股)公司董事長之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