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0/25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保利協鑫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9/10/1~102/12/3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保利協鑫將自2010年第4季至2013年年底
提供新日光總量350MW之太陽能電池矽晶圓。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彼此產能與業務的擴充,
更可加速雙方於全球市佔率之成長。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為因應客戶強勁需求,積極提升料源掌握度,
不斷密切與供應伙伴合作以降低成本並提升晶圓品質及供貨量。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