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汪光夏
董事:余明長
董事:嚴維群
董事:李明哲
董事:傅新彬
董事:徐子光
董事:葛之剛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汪光夏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汪光夏--牧德(東莞)檢測設備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牧德(東莞)檢測設備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長青南路303號地王廣場四區280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檢測設備之維修服務及買賣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轉投資事業,其投資損益皆依規定認列。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