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0/8/29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威太壹有限公司(本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之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威太壹有限公司(本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交易相對人(威太壹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之子公司,故股東權益不受
影響。
7.併購目的:
降低行政及管理成本、加強經濟規模效益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降低行政及管理成本、加強經濟規模效益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交易相對人(威太壹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之子公司,故每股淨值及
每股盈餘不受影響。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本次合併因威太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消滅公司)係嘉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存續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之子公司,故依規定,存續公司持有消滅公司之股份應於
合併基準日全數銷除,無換股比率之設算,存續公司於合併後實收資本總額亦無異
動之情形。
11.預定完成日程:
合併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00年09月30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合併基準日後,威太壹有限公司(即消滅公司)之帳列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
均由嘉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即存續公司)依法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威太壹有限公司(本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之子公司)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