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法律事件當事人:本公司董事兼總經理麥建進、員工蔡宗欣、陳榮俊、陳振南
法院名稱、處分機關: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相關文書案號:99年度偵續字第187號
2.事實發生日:100/03/11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迎輝公司對本公司董事兼總經理麥建進、員工蔡宗欣、
陳榮俊、陳振南等人以涉嫌妨害秘密等案提起告訴,本公司前於98年1月9日及
98年4月17日公告案件說明。相關人員於今日接獲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書。
4.處理過程:當事人已委任律師處理,本案已進入法律程序,一切靜待司法審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案已進入法律程序,一切靜待司法審理,本公司及涉案相關人員均相信司法
機關將公平、公正調查本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