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5/06
2.私募資金來源:依照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對特定人進行私募。
3.私募股數:發行額度不超過6,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5.私募總金額:依最終私募價格計算之
6.私募價格: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
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
資反除權後股價之八成,作為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實際定價日與實
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
之。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
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私募之普通股轉讓之限制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
之八規定辦理。本公司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
管機關辦理本次私募普通股公開發行並申請上櫃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辦理私募係為引進策略合作夥伴,預期可透過本
次的私募強化公司體質,並提升公司的競爭實力,確保公司長遠穩定的發
展,兩次募集所得之資金皆用以充實本公司之營運資金,財務體質將更趨
穩健。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案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預計分兩次辦理。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
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預計辦理私募次
數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之影響需
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