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旺 重大訊息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更正

股票代號:3555 博士旺
發布時間:2011-02-15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更正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2/15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4,577,793 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5,777,930 元(不含員工紅利轉增資) 。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1)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98,826,523元,依本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之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每股淨值新台幣32.84元計算,計發行新股 3,009,333股,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發行之新股均為普 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 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計新台幣32,942,174元。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其中股東股票紅利分配方式,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股比例, 以截至民國100年2月15日止本公司可參與分配股份總數45,777,933股計算 ,擬議配發股東股票紅利每股新台幣約1元(即每仟股約配發100股)。及擬 議配發股東現金紅利每股新台幣約8元(即每仟股約配發8000元)。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股票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 成壹股,其拼湊不足部分,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俟後如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或現金增資等,致影響可參與分配股數 ,而需調整配發股東股票股利之比率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為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 相同,本案將俟股東常會決議,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 事會訂定除權配股及發行新股等相關日期;有關本次發行新股之相關發行細 節,若因主管機關要求或實際情況需要變更時及其它未盡事宜,擬請股東常會 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經董事會通過之盈餘轉發行新股案將提請股東常會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