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0/15
2.公司名稱:同致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訂定轉換價格及
溢價率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
99年10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52559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係以99年10月15日為轉換價格訂定基準日,以基準日(不含)前一個營業日本公司普
通股收盤價136元為基準價格,轉換溢價率106.62%。
(3)依上述方式訂定本次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