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穎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經理人同時擔任本公司大陸地區 轉投資事業之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或董事,且 該轉投資事業與本公司經營同類業務

股票代號:3550 聯穎
發布時間:2011-03-30
主旨:公告本公司經理人同時擔任本公司大陸地區 轉投資事業之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或董事,且 該轉投資事業與本公司經營同類業務
1.董事會決議日:100/03/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王世宗總經理/陳弘堯原料事業群總經理/ 陳謙忠線纜事業群總經理/洪清雲線纜事業群業務副總經理/黃德禮線纜事業群 工程研發副總經理/陳秋蓉稽核處協理/廖文宏總經理室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a)王世宗總經理 (b)陳弘堯原料事業群總經理 (c)陳謙忠線纜事業群總經理 (d)洪清雲線纜事業群業務副總經理 (e)黃德禮線纜事業群工程研發副總經理 (f)陳秋蓉稽核處協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a)王世宗總經理:百鴻電線(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兼總經理;昆山廣穎電線有限公司董事;聯穎電線電纜(昆山)有限公司董事; 昆山凱穎電子有限公司董事;萬福塑膠(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惠勝塑膠(深圳) 有限公司董事;凱穎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源富聯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凱穎電子(吳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深圳聯穎通訊有限公司董事; 新雅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董事;聯穎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總經理 (b)陳弘堯原料事業群總經理:百鴻電線(深圳) 有限公司董事;昆山廣穎電線有限公司董事;聯穎電線電纜(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昆山凱穎電子有限公司董事;惠勝塑膠(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凱穎電子(深圳)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源富聯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凱穎電子(吳江)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聯穎通訊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新雅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吳江市萬豐塑膠有限公司監事 (c)陳謙忠線纜事業群總經理:源富聯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總經理 (d)洪清雲線纜事業群業務副總經理:源富聯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業務部副總經理 (e)黃德禮線纜事業群工程研發副總經理:源富聯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工程部副總經理 (f)陳秋蓉稽核處協理:新雅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a)吳江市萬豐塑膠有限公司:吳江市橫扇鎮菀坪社區同安路 (b)百鴻電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區福永鎮新田村長岭工業區 新塘路68號C棟 (c)聯穎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新田居委 新塘路68號D棟3-4層 (d)昆山廣穎電線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張浦鎮濱江南路168號 (e)聯穎電線電纜(昆山)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張浦鎮濱江南路168號 (f)昆山凱穎電子有限公司:昆山市張浦鎮濱江南路168號 (g)萬福塑膠(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區沙井鎮沙三村上下圍第二工業區 第三行第一棟 (h)惠勝塑膠(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區沙井鎮西環路民主九九工業城E區2號 (i)凱穎電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區沙井鎮西環路民主九九工業城E區2號3樓 (j)源富聯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新田居委新塘路長岭 工業區68-A棟,D棟第一、二層 (k)凱穎電子(吳江)有限公司:江蘇省吳江市菀坪鎮 (l)深圳聯穎通訊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區沙井鎮萬豐村大洋田工業區第8-9棟廠房 (m)新雅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區沙井鎮萬豐村大洋田工業區45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a)吳江市萬豐塑膠有限公司:塑膠粒之生產與銷售 (b)百鴻電線(深圳)有限公司:銅線之生產及銷售 (c)聯穎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電線、電纜及電腦連接線之生產及銷售 (d)昆山廣穎電線有限公司:電線、電纜及電腦連接線之生產及銷售 (e)聯穎電線電纜(昆山)有限公司:電線、電纜及電腦連接線之生產及銷售 (f)昆山凱穎電子有限公司:電線、電纜及電腦連接線之生產及銷售 (g)萬福塑膠(深圳)有限公司:塑膠粒之生產與銷售 (h)惠勝塑膠(深圳)有限公司:塑膠粒之生產與銷售 (i)凱穎電子(深圳)有限公司:電線、電纜及電腦連接線之生產及銷售 (j)源富聯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電線、電纜及電腦連接線之生產及銷售 (k)凱穎電子(吳江)有限公司:電線、電纜及電腦連接線之生產及銷售 (l)深圳聯穎通訊有限公司:電線、電纜及電腦連接線之生產及銷售 (m)新雅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電線、電纜及電腦連接線之生產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大部份為本公司100%轉投資或實際掌控經營之公司,其 投資損益皆依規定認列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