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8/24
2.公司名稱:兆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九十五年度及九十六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第七條價格調整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依據本公司九十五年度及九十六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七條
規定,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
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股票分
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公式調整之;遇有發放現金
股利,認股價格亦需等值調整(此項僅九十五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九十五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認股價格原本每股19.80元
,依規定調整後每股18.8元;九十六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認股價格依規定毋須
調整,每股認股價格仍為33.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