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凌陽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黃洲杰
董事:凌陽科技(股)公司,代表人:施炳煌
董事:康利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利錦洲
董事:高義芳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公司99年股東常會經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凌陽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黃洲杰
董事:凌陽科技(股)公司,代表人:施炳煌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黃洲杰:昆山和霖光電高科有限公司董事
施炳煌:北京文曲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昆山和霖光電高科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城北鎮高科技工業園寰慶路88號
北京文曲星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區上地三街9號A座12層A1201-8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昆山和霖光電高科有限公司:顯示幕材料及平板觸控器件製造
北京文曲星科技有限公司:1.電子計算機2.文字處理機3.數據機4.具有特殊程式控制計
算機或具有記憶能量之文字處理機5.其他無線電遙控玩具(玩具遙控器)6.玩具樂器及器
具7.其他玩具,成組或成套者(電子玩具)8.其他溫度計及高溫計,未與其他儀器連接者
(電子耳溫槍)9.耳機子10.個人數位處理機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