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董事會決議擬議配發股東股利如下:
(1)股票股利新台幣7,781,960元,每股無償配發股票股利0.1元。
(2)現金股利新台幣116,729,429元,每股無償配發現金股利1.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14,149,022元。
(2)擬議配發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新台幣2,829,804元。
(3)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實際配發情形與財務報告認列之金額差異
主要係考量產業環境狀況予以適度調整,其差異數4,151,770元,視為估計變動,
列為民國一百年度之損益。
(4)本公司嗣後如因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配
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