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8/20
2.公司名稱:晶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二款規定
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
(1)委託代收債款合約書訂約日期:99年08月20日
(2)委託存儲債款合約書訂約日期:99年08月20日
(3)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代收債款行庫:合作金庫銀行城內分行
活期存款第0800717267776號帳戶
(4)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專戶存儲行庫: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豐分行
活期存款第1126940008007號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委託代收債款合約書係由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合作金庫銀行城內
分行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