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3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72,526,213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配發董監酬勞新台幣2,023,815元。
(2)配發員工紅利新台幣7,083,345元。
(3)本次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2元並計算至元為止,配發不足1元之差額,由本公司職工
福利委員會承受之。
(4)本公司嗣後如因員工認股權憑證換為普通股等因素而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
,造成股東每股分配比率而因此發生變動時,將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調
整之。
(5)本次現金股利分配案,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
(6)本年度盈餘分配以九十九年度稅後淨利為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