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相光 重大訊息 - 補充公告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從事競業行為

股票代號:3530 晶相光
發布時間:2010-06-09
主旨:補充公告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從事競業行為
1.股東會決議日:099/06/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職稱  姓名                    ───────────────────────────────────── 董事  英屬蓋曼群島商豪威國際控股公司及其所指派之代     表人:周詠華、呂孟陽 董事  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指派之代表人:蔡國智 董事  世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指派之代表人:鄭素芬、林世勳 ─────────────────────────────────────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得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 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 英屬蓋曼群島商OmniVisi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及其所指派之代表人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OmniVision Technologies (Shanghai) Co. Ltd. Director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OmniVision Semiconductor (Shanghai) Co. Ltd.中國上海市松江出口區茸華路11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OmniVision Semiconductor (Shanghai) Co. Ltd. 主要營業項目:積體電路測試及                              相關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OmniVision Semiconductor (Shanghai) Co. Ltd. 10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