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7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擬議配發現金股利計新台幣190,213,730元。(每股現金股利約新台幣2.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每股配息率暫依民國100年2月28日已發行流通在外股數76,085,492股計算,現
金股利之配發,俟股東會通過後,由董事會另行訂定除息基準日及辦理現金股利分
派之相關事宜。惟如嗣後因本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持有人申請轉換、員工執行
認股權證轉換及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註銷,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
,使每股配息率因而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會依股東會決議金額調整之。
(2)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30,915,663元;董監事酬勞新台幣4,077,5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