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18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對象募集。
3.私募股數:普通股2,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29,000,000元。
6.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14.5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
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對
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擬依相關規定向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核發上櫃標準之同意函後,向金管會補辦公開發
行程序,並申請上櫃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定價日為民國一○○年八月十八日,以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
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
平均每股股價為新台幣16.9、17.68、17.27元及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
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新台幣17.74
元,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私募參考價格訂為每股新台幣17.74元,
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4.5元為參考價格之81.74%。
(2)繳款期間:100年8月29日起至100年8月31日。
(3)增資基準日:10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