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7/27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對象募集。
3.私募股數:普通股15,000,000股額度內,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
次辦理。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依最終私募價格計算之。
6.私募價格:本公司私募參考價格暫定為新台幣31.52元,係依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
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
除權後平均每股股價。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暫定為新台幣25.5元,惟實際定價日授權
董事會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
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
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
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
賣中心申請核發上櫃標準之同意函後,向金管會補辦公開發行程序,並申請上櫃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三次募得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股票之發行條件、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
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或事實需要而須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
會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