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04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募集。
3.私募股數:普通股5,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120,000,000元。
6.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24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
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規定之轉讓對象外,
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擬依相關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核發上櫃同意函後,向金管會證期局補辦公開發行程序,
並申請上櫃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或其它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定價日為民國九十九年三月四日,以定價日前五個營業日之
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參考
價格,私募參考價格訂定為每股新台幣29.83元,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4元
為參考價格之80.46%。
(2)繳款期間:99年3月24日起至99年3月26日。
(3)增資基準日:9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