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陳國和
董事:廖世文
董事:吳信田
獨立董事:戴偉衡
獨立董事:呂正成
法人董事: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保管高多企業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法人董事代表人:李哲生、童文欣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廖世文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保管高多企業有限公司投資專戶代表人:李哲生、童文欣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廖世文--揚州位速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東莞位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童文欣--富士康國際控股公司總管理處資深協理
李哲生--富士康國際控股公司副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揚州位速科技有限公司:江蘇省揚州市經濟開發區港口工業園牌樓路8號
東莞位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東莞市長安鎮廈邊銀城工業區銀城三路七號
富士康國際控股公司:深圳市寶安區龍華街道辦油松第十工業區東環二路二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揚州位速科技有限公司:金屬及非金屬表面處理
東莞位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塑膠製品製造業
富士康國際控股公司:消費性電子、液晶顯示設備、半導體設備、合金材料等產品的
高新科技企業,電子零組件製造。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不利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