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6/17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427,724,194元(每股新台幣3.75元)
另發放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75,480,741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0/07/04
5.最後過戶日:100/07/05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7/06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7/10
8.除權(息)基準日:100/07/10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東之現金股利,計算不足一元之畸零股款部份,分配方式為四捨五入,差額部份
依股東畸零股款餘額大至小逐一滿足至1元,分配至符合現金股利總額為止。
2.現金股利訂於民國100年8月2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匯費及郵費由股東
自行負擔。貴股東之現金股利帳號如未辦理變更、撤銷以致退匯,需自行負擔退匯改
寄支票之郵資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