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中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張威儀
獨立董事 林進財
獨立董事 陳乾元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董事 中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張威儀 中光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獨立董事 林進財 圓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陳乾元 泉晶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