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7/06
2.公司名稱:揚明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發生緣由:(1)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2款規定,
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應委託金融機構代收價款,並存儲於本公司
所開立之專戶內,且應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
並於訂約二日內,將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公告。
(2)本公司已於99/07/06與銀行簽訂委託代收價款及存儲價款合約,故依規定
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委託代收價款機構:兆豐商業銀行竹科新安分行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安路1號
委託存儲價款機構:兆豐商業銀行竹南科學園區分行 苗栗縣竹南鎮科東三路6號1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