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熹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股票代號:3501 維熹
發布時間:2010-06-29
主旨: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彰化縣福興鄉福安段411,411-1地號。 2.事實發生日:99/6/29~99/6/29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土地面積7,794.09平方公尺(2,357.71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約新台幣4,962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1,7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吳忠欣。 其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董事。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該土地與本公司彰化廠相毗鄰, 購入後作為擴建彰化廠之用。 前次移轉所有人:許文政。 前次移轉價格:新台幣11,691,135元。 前次取得日期:94年3月16日。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付款條件:合約簽約後支付30%,完成過戶後支付70%。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暨價格之參考依據:專業估價者估價報告書。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機構;環宇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1,788,550元。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趙惠美。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九十三)中市估字第00003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擴建本公司彰化廠。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