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0/18
2.公司名稱:昇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二款規定
辦理,委託金融機代收債券,存儲於發行人所開立之專戶內,應分別訂立
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且於訂約二日內,將訂約行
庫名稱及訂約日期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99/10/18
(2)代收款項行庫: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仁愛分行活期存款第0855717169439號帳戶
(3)專戶存儲行庫:臺灣新光商業銀行敦南分行活期存款第0851100003891號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