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岑昕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淑敏 昇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岑昕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東義 昇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暨總經理
何冀瑞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岑昕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淑敏:
岑昕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昇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UMT Holdings(Samoa)Ltd.董事
岑昕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東義:
UMT Holdings(HK)Ltd.董事
何冀瑞:GLOBE STAR HI-TECH S.A.負責人、常山宏國電子有限公司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何冀瑞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常山宏國電子有限公司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福建漳州市常山華僑經濟開發區工業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變壓器、電感線圈生產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