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東現金股利:每股分配新台幣2.5元現金股利。
(2)股東股票股利:盈餘轉增資每股分配新台幣0.5元(即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為新台幣13,648,297元;
員工現金紅利為新台幣3,000,000元。
(2)擬議配發董監酬勞為新台幣3,329,659元。
(3)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13,648,297元,其發行股數以股東會前一日收盤價
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為計算基礎計算之,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
(4)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稅後每股盈餘為新台幣3.09元。
(5)惟因本公司於配股(息)基準日前因員工依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認股權利,
造成本公司配股(息)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變動致配股(息)率發生變動時,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本次盈餘分配案決議之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金額,
按配股(息)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東配股(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