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0/13
2.公司名稱:筌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99年09月23日董事會通過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增資股款募足
期限三個月至100年01月15日止,並於99年09月24日去函證期局提出申請一案,
已於99年10月13日接獲證期局核准函。
6.因應措施:有關現金增資相關日期及事宜,將另行召開董事會決議,並重新公
告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因公司內部進行營運調整,致辦理九十九年度現金增
資案相關承銷作業程序產生些許落後,經董事會決議延後增資發行新股之募集
期限,若有原股東、員工或認股人因筌寶電子展延募集期限,因而遭受直接損
失,並可明確舉證其權益遭受損失之因果關係,得檢附相關具體證明文件,向
本公司主張相關權益,本公司願負法律上應有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