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3/30
2.公司名稱:台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余清松向法院提起對本公司之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
訴訟標的金額新台幣1,000仟元,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度
訴字第1123號判決,對余清松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余清松負擔。本公司於100/01/04接獲余清松
向臺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之民事上訴狀。本公司於100/03/30
接獲余清松向臺灣高等法院撤回上訴之民事撤回上訴狀。
6.因應措施:
本案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惟本公司將採取後
續必要之法律程序,以維護股東權益及公司商譽。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