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端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之孫公司東莞上端電子有限公司接獲廣東省廣 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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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0-11-26
主旨:公告本公司之孫公司東莞上端電子有限公司接獲廣東省廣 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原告:東莞上端電子有限公司 被告:廣東省知識產權局 第三人: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書案號:(2009)穗中法行初字第67號 2.事實發生日:99/11/26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東莞上端 電子有限公司生產之連接器產品侵害其專利為名,向廣東省知 識產權局提起專利糾紛案件處理,廣東省知識產權局於98年9月 15日作出處理決定如下:東莞上端立即停止製造、銷售該系爭 產品,並銷毀有關侵權產品的宣傳資料。東莞上端電子有限公 司不服廣東省知識產權局之處理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 4.處理過程:東莞上端電子有限公司於99年11月26日接獲廣東省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維持被告粵知法處字(2005)第15號案 專利糾紛案件處理決定,東莞上端電子有限公司已委請律師研 議後續因應措施。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東莞上端電子有限公司 並無侵害該專利之情事,且東莞上端電子有限公司於96年後已 無生產系爭產品,故系爭產品已無於市場上銷售,因此並無再 次侵害系爭專利之專利權所保護之製造、販賣、使用、進口等 專利權之可能。本次處分結果對東莞上端電子有限公司之財務 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已委請律師研議後續因應措施。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