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8/29
2.公司名稱:晶鼎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訂定全面換票基準日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因變更公司名稱為晶鼎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為沛鑫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業經100年7月14日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商字第1000020978號函核准變更
登記在案,依法應全面換發股票。
(1)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100年9月30日。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9月26日至100年10月4日。
(3)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民國100年10月5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及34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