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6/0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6,000仟股。
4.每股面額:NT$10元
5.發行總金額:160,000仟元。
6.發行價格:應為每股新台幣21元,誤植每股新台幣2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15%之股份計2,400仟股由員工
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交法二十八條之一提撥10%計1,600仟股以公開申購對外辦理公開
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餘75%計12,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
載持股比率認購之,每仟股認購256.1919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份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自行拼
揍成整股,於認股基準日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 逾期未登記或拼湊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及原股東與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之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士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之認股基準日及停止過戶期間訂定如下:
認股基準日:99年7月18日
停止過戶期間:99年7月14日至99年7月18日
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99年6月22日至99年7月18日
(2)前項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計算之可認購股數,如因本公司發
行之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時,每仟股可認購股數因此發生變動者
,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認股率之調整事宜。
(3)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日期:99年7月20日至99年7月28日。
(4)本次增資發行相關事宜,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規定,或因客觀環境或市場因素
,而需要調整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5)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三款
規定,重新調整轉換價格應更新為新台幣27.26元,誤植為新台幣27.0元。
(6)如於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除權基準日後變更新股發行價格,則依更新後之新股發行
價格與每股時價(以董事會決議之更新後新股發行價格訂定基準日,作為更新後每股時
價訂定基準日)重新按轉換辦法規定之公式調整,如經設算調整後之轉換價格低於原除
權基準日前已公告調整之轉換價,則函請櫃買中心重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