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6/18
2.公司名稱:崇越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企業併購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及通知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業於民國99年6月17日召開股東會決議通過將公司
電子事業群之營運(含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移轉予本公司新設立且百分
之百持有之子公司綠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名稱暫定),預定分割基準日為
民國99年10月1日。凡本公司債權人如有異議,請自即日起至民國99年7月
19日前以書面方式提出,逾期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