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7/23
2.公司名稱: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
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規定,
以99年07月26日為基準日,按該辦法轉換價格訂定方式向下重新設定轉換
價格(向上則不予調整),惟轉換價格重設之下限以發行時轉換價格(可因公
司普通股股份總額發生變動而調整)之80%為限。
(二)
以99年07月26日訂為重新轉換價格基準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本公司
普通股平均收盤價孰低者(24.73元),乘以原發行時轉換溢價率(105.87%)
調整轉換價格(向下調整,向上不調)。
24.73×105.87%=26.18元>重新設訂前之轉換價格25.66元,向上不調。
(三)
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自99年07月26日起,轉換價格不予重
設仍為25.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