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2/01
2.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九十三年現金12,000,000元及盈餘18,697,800元(含員工紅利697,800元)
,增資發行及配發普通股股票3,069,780股,每股面額十元,總額
新台幣30,697,800元 , 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八月十七日
金管證一字第0930136724號函核准在案,並經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九十三年十一月
十日府建商字第093235600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上項發行新股經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九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九三)證櫃上字第36007號函同意正式上櫃買賣。
三、茲將增資新股上櫃有關事項公告於后:
1.原已上櫃股票:普通股12,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合計新臺幣120,000,000元整
2.本次增資上櫃股票:普通股3,069,780股,每面額10元,合計新臺幣30,697,800元整
3.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普通股15,069,780股,每股面額10元,合計新臺幣150,697,800
元整。
4.增資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5.股票簽證機構:華僑商業銀行信託部。
6.股票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法人信託作業客服部。
四、前項增資股票訂於九十三年十二月二日起發放,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下:
1.集保劃撥領取者:本公司將於發放日撥入貴股東之集保帳戶內,請逕向證券商補登
存摺核對是否正確。
2.郵寄領取者:請於增資新股領取單上蓋妥股東原留印鑑後以掛號寄回中國信託法人
信託作業客服部洽領。
3.親自領取者:請於增資股票領取單上蓋妥股東原留印鑑章後,於上班時間內至中國
信託法人信託作業客服部領取。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 (02)2361-3033。
五、除發函與股東外,特此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