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99/02/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翁世錦經理 會計主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得兼任本公司轉投資之關係企業之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轉投資事業,其投資損益皆依規定認列。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任職機構之名稱及職稱:亨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