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馮竹健 職稱:董事長暨總經理
黃永河 職稱: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馮竹健 職稱:董事長暨總經理
黃永河 職稱:協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馮竹健 職稱:董事長暨總經理 擔任大陸地區事業名稱及職稱:
昆山熱映光電有限公司 職稱:董事長
黃永河 職稱:協理 擔任大陸地區事業名稱及職稱:
寶安康電子(北京)有限公司 職稱: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昆山熱映光電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玉山鎮台虹路20號
寶安康電子(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區上地三街9號金隅嘉華大廈A幢12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測量用電子零件及健康醫療器材之製造
測量用電子零件及健康醫療器材之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