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0/2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尚立(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股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125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75627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5627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資金需求
董事會通過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授權董事長於民國99年11月1日起至民國100年10月31日止,
對該公司於限額NT$75,627仟元內,得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
(1)公司名稱:尚亞(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股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125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75627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5627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資金需求
董事會通過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授權董事長於民國99年11月1日起至民國100年10月31日止,
對該公司於限額NT$75,627仟元內,得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資金貸與對象為本公司100%持股子公司,不提供擔保品。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89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2814
5.計息方式:
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利率不得低於本公司向金融機構
短期借款之最高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董事會通過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授權董事長於民國99年11月1日起至
民國100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與子公司間
資金貸與,得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
(2)日期:
董事會通過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授權董事長於民國99年11月1日起至
民國100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與子公司間
資金貸與,得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69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6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子公司仍以銀行融資為主要營運資金來源,
本次議案授權董事長得於民國99年11月1日起至
民國100年10月31日止,彈性支應其營運資金。
截至99年9月30日止(新台幣仟元)
財務報表之資本 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
尚立(香港) 12,890 22,814
尚亞(香港) 52,344 -1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