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決算盈餘計新台幣293,303,996元,
擬議配發普通股現金股利每股5元及股票股利每股1元。有關股東之每股盈餘實際配發
比例得由董事會依配股配息基準日登載於本公司普通股股東名簿之已發行且流通在外
之股數調整之。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提撥新台幣25,140,000元為員工紅利,擬全數以現金發放之。
(2)現金及股票股利之配發,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及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
會訂定配股配息基準日及辦理現金及股票股利分派之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