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8/15
2.公司名稱:泰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調整
6.因應措施:一、本公司本次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需調整轉換價格,擬授權董事長於股
利發放基準日後(100/9/4),依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逕行
計算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並自100年9月4日起適用調整後之轉換價格。二、以現金
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100/8/12)之前一營業日收盤價計算,得調整後轉換價格
27.75元。因此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自100年9月4日起由每
股新台幣28.94元,調整為每股27.75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