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播媒體名稱:今週刊367期第168頁
2.報導日期:100/05/25
3.報導內容:有關今周刊第753期,標題為「葉寅夫:再逼我,就直接把你拿下來!」
之報導,若干內容與事實不符,茲澄清如下: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一、上述報導中載「2400萬美元的泰谷ECB,對象
發給了億光頭號敵手—首爾半導體,種下了億光、泰谷反目的最大導火線。因為當時
代表億光的泰谷董事陳進成,當場被趕出董事會,……」並非事實。本公司發行ECB全
部委由承銷商承銷,業經5月25日重大訊息公告;億光公司根本非本公司之董事,本公
司基於友善禮遇,同意其代表陳進成先生列席董事會(非出席),詎其對於本公司發行
ECB案無端抨擊,干擾議事,並於發言後有事先行離席,本公司董事會並無趕出列席人
員之行為,此有全體在場董事可證。相關報導內容與事實不合,首應澄清。
二、另報導中指稱4月16日於新竹喜來登之會議中,「劉騰隆要求億光繼續支持他當董
事長」等報導,更可謂信口雌黃,蓋本公司各項職務向以公平原則舉才,絕無私相授受
之情事,上開報導核與事實不合。。
三、報導中另以「葉寅夫認為,金融海嘯時,泰谷沒資金、沒訂單,是億光與晶電挹注
的十億元,加上訂單與專利的支援,才得以讓泰谷順利度過難關。」俱非事實!98年間
本公司已自金融海嘯復甦且開發之新產品已讓公司營運轉佳,晶粒已出現供不應求之狀
況,故為擴大產能,隨即規劃於同工業區內新建第五廠房而辦理私募,絕非營運不善或
財務狀況不佳。再者,辦理私募時,表達認購意願者甚多,對方公司多次(主動)表示希
望參與認購(可詢問晶電李董事長及財務部張副總即可證明其真實性),經本公司婉拒數
個月後,該二公司仍未放棄,再三表示僅為策略性投資,無意入主經營(當時在億光公司
有五人在場),本公司鑑於合作互利互信,才允其應募。詎料該二公司如今竟規劃合作惡
意併購本公司,與當時承諾大相逕庭。
四、億光公司多次指稱本公司在其與晶電公司訂單與專利之支援,才得以順利度過難關
云云,真是漫天謊言,純屬子虛。本公司重申並未使用晶電公司之專利權,晶電公司亦
未曾授與任何專利權予本公司,此節業據晶電公司與本公司分別以5月19日及5月25日重
大訊息澄清。
五、有關上述媒體未經查證而為不實報導,至為遺憾。為維商譽,本公司將要求相關媒
體更正報導,以維全體股東權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