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8/27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泰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外第
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暫定以美金24,000,000元(包含超額認購部份)為上限,實際發行金額
將依訂價日之市場需求狀況決定之。
4.每張面額:每張債券面額為美金壹拾萬元或其整倍數。
5.發行價格:依面額之100%發行。
6.發行期間:五年期。
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暫訂為年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授權由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之人於實際發
行時視市場情況及實際需要全權決定處理之。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本次募集資金用途為支應海外購料所需外幣資金。
10.承銷方式:授權由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之人於實際發行時視市場情況及實際需要全
權決定處理之。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由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之人於實際發行時視市場情況及實際需
要全權決定處理之。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由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之人於實際發行時視市場情況及實際
需要全權決定處理之。
13.發行保證人:授權由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之人於實際發行時視市場情況及實際需要
全權決定處理之。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由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之人於實際發行時視市場情況及實
際需要全權決定處理之。
15.簽證機構:授權由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之人於實際發行時視市場情況及實際需要全
權決定處理之。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授權由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之人於實際發
行時視市場情況及實際需要全權決定處理之。
17.賣回條件:授權由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之人於實際發行時視市場情況及實際需要全
權決定處理之。
18.買回條件:授權由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之人於實際發行時視市場情況及實際需要全
權決定處理之。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授權由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之人於實際
發行時視市場情況及實際需要全權決定處理之。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視實際發行時轉換溢價率而定。
2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公司債實際之發行總額、發行時間、發行條件、發行及轉換
辦法、掛牌地點、轉換價格、承銷方式、公司債受託人、承銷或代銷機構、代理還本
付息機構、賣回條件、買回條件、換股基準日、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
產生效益、相關契約及法律文件之議定及簽署,以及其他一切與本次發行相關事宜等
,授權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之人視市場情況及實際需要決定處理之。與本次公司債發
行之一切相關事宜,如遇有法令變更、主管機關職權行使或要求修正、公司政策改變
、因應市場或客觀因素變化等而需變更、補充,或有其他未盡事宜者,授權董事長或
董事長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