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7/20
2.公司名稱:泰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99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99年7月19日截止。
6.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之規定,
特此催告。
(2)謹定自民國99年7月21日至99年8月20日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
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洽詢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若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儘速將 貴股東所認購
之股數,依 貴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號,以新股撥入該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及員工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永豐金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