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江玉國/總經理、賴耀惠/執行副總經理、
林孟逸/副總經理、薛永勝/副總經理、劉志明/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本公司之子、孫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江玉國/總經理、賴耀惠/執行副總經理、薛永勝/副總經理、劉志明/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江玉國-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賴耀惠-蘇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薛永勝-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董事兼負責人
劉志明-蘇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董事兼負責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中國廣東省東莞市大嶺山鎮大嶺村(郵編:523820)
蘇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江蘇省吳江市黎里工業園(郵編: 215212)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連接器及散熱器之加工、製造及買賣
蘇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散熱器之加工、製造及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