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票股利新台幣25,133,750元(每股配發0.40元)
(2)現金股利新台幣50,267,500元(每股配發0.8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按配股、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
股份比例計算,分配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 。
(2)如因法令或主管機關核定修訂、主客觀環境變更或事實因素需要、公司買
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註銷、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或員工認股權憑
證行使等,致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總數時, 擬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依本案決議之普通股擬分配盈餘總額,按配息與增資配股基準日本公司
實際流通在外股份之數量,調整股東配息比率及配股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