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22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692,574,649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08/23~100/09/13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0.00~30.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63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1,00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自97年3月3日至97年8月26日共計買回本公司股份1,542,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一次買回未執行完畢。
原因:考慮買回期間股價已趨於穩定,並顧及本公司股東權益及員工認購意願,故未執行
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討論本公司買回註銷股本暨第三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執行第三次實施庫藏
股計劃案。
說 明:1. 為維護股東權益,擬買回本公司股份5,000仟股,以註銷股本。
2. 因應員工分紅費用化,為留住優秀人才,擬買回本公司股份4,000仟股,三年內一次或
分次轉讓予員工。擬訂「加百裕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及實施
計劃詳如附件一。
3. 本次執行買回股份相關事宜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註銷股本和轉讓予員工。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270,000仟元。
限額計算依公司法第167-1條和證券交易法第28-2條規定,不逾本公司保留盈餘加已實現之
資本公積之金額1,692,575仟元。
(4)預定買回數量:預計買回股數共計9,000仟股。
依證券交易法第28-2條規定,買回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
之十(10,795仟股),扣除尚餘庫藏股1,000仟股後,本公司本次預計買回股數9,000仟股。
(5)預定買回之期間:買回註銷股本買回區間為100年8月23日至100年9月22日止;買回股份
轉讓員工買回區間為100年9月23日至100年10月22日止執行完畢。相關規定詳如附件二。
(6)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單價在20元至30元之間,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
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7)買回之方式: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4. 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佔本公司己發行股份總數之8.34.%,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
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7.14%,已充份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
本之維持。依規定應由董事會出具之聲明書詳附件三。
5. 敬請 討論。
決 議:
張獨立董事提第三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之第五條第一項修正為”由各級主管考核建議
並呈報總經理核定後提請薪酬委員會審議後逕付董事會決議。
中光投資黃董事提案:第一階段買回註銷股本買回區間修正為100年8月23日~100年9月13
日,第二階段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買回區間修正為100年9月14日~100年10月22日。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照案通過。
獨立董事張芳俊表示同意決議。
獨立董事李易諭:委託張獨立董事代為決行表示同意。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加百裕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0年08月22日第五屆第十九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
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
公司股份9,000,000股。
二、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加計前次已買回尚未辦理轉讓、轉換或註銷之股份數僅佔本公司己
發行股份總數8.34%,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7.14%,茲聲明本公
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6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加百裕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該公司此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所訂定之買回區間價格每股20元至每股30元,其對該公司之
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
等項目亦未產生重大影響;另依據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告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
份辦法」第8條所規定核算買回總金額上限為1,692,575仟元,本次所預計買回股份之總金
額按每股30元計算最高為270,000仟元,並未超過前述買回總金額上限。綜上,該公司本次
買回庫藏股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尚屬合理,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前述之NT$1,692,574,649係法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之買回股份之最
高總金額上限為NT$150,000,000。